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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把錢花在能帶來最大幸福感的東西上?科學證明,花錢買體驗比起買東西更能帶給人幸福感和滿足感。
如果你手上有筆閒置資金,你是想買一款最新的iPhone手機或寶馬車,還是去看藝術展,或學習一項新技能, 還是乾脆來次旅遊呢?
幸福是每個人一直追求的東西,連經濟學家都認為,從幸福感的多寡,能反映一個社會健康與否。那麼,在金錢有限的條件下,如何分配和消費金錢來增加幸福感,是個值得思考的問題。
大多數情況下,人們會選擇把錢花在實物上,因為大家理所當然地認為,實物帶來的滿足感比演唱會或旅遊等經歷強烈得多。但是,《高速企業》(Fast Company)雜誌卻認為上述邏輯是完全錯誤的。
適應是幸福感的天敵
康奈爾大學(Cornell University)心理學教授托馬斯·吉洛維奇(Thomas Gilovich)研究金錢和幸福的關係長達20多年,他認為,適應是幸福感的天敵。
人們通過買東西來獲得滿足感,但是這種喜悅持續不了多久,因為人們會適應它。
因此,吉洛維奇建議大家把錢多花在體驗上,如看展覽、參加戶外運動或者旅遊也不錯。
吉洛維奇的研究同「伊斯特林悖論」(Easterlin Paradox)如出一轍。伊斯特林悖論又稱「幸福悖論」,是美國南加州大學經濟學教授理查德·伊斯特林(R. Easterlin)在1974年提出。幸福悖論認為,金錢能夠「買到」幸福,但只持續一定的程度。吉洛維奇的研究表明,從長遠角度來看,實物帶來的滿足感會下降,但是體驗帶來的幸福感卻會增加。
一件喜歡又能保存很久的物品比不上一次體驗帶來的喜悅強烈,聽起來似乎有點違背常理。不過,更諷刺的事實是,人類與生俱來具有喜新厭舊的天性,新買的東西會隨著時間流逝「淪為」舊貨,因此,最初購買它時的喜悅也不復存在。
但是體驗正好相反,一次美好經歷或難忘的體驗,會一直銘刻於心中,時間越久,反而越珍貴。
共同的經歷比共同的消費更難忘
吉洛維奇說:「你的確可以喜歡你買的東西,你也可以把它當作你自己本體的一部分,但是,它們終究有別於你。相反的,你的經歷卻是你真實的一部分,我們同時與我們的經歷合二為一。」
共同的經歷比起共同的消費,更能讓我們與他人打成一片。與其他人一同參與某種經歷,即便他們離開後,彼此仍是這段經歷中的一部分,我們在與人聊天時,仍會談到他們。
即便你是獨自體驗,你仍然會樂此不疲地跟有過相同經歷的朋友們分享。相反地,即使都購買相同的智慧型手機,你可能不見得會這麼做。而且,購買物品而來的比較心要大大高於體驗。研究表明,物質上的東西比體驗更容易激發人們的比較甚至嫉妒心態。
如果你想透過投資來獲取最大幸福感,或是想擁有更開心的工作環境的雇主,或是想創造更幸福的公民環境的決策者,那麼,吉洛維奇的研究將值得深思。如果社會能把他的研究放在心上,那麼,個人不僅在如何消費時應做些改變,公司也該重新設計福利制度,政府必須更注重公民生活和體驗的豐富度。只有這樣,人們的幸福感才會增加,社會能變得越來越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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